**************附属学校操场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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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附属学校操场维修项目 |
项目编号 |
************-** |
评标基准价 |
*******.**元 |
第*中标候选人 |
安徽*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黄超(证号:皖************) |
响应报价 |
小写:*******.**元 |
大写:********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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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业绩 |
投标人业绩:肥西中学运动场项目 |
项目经理业绩:天长中学网球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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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6月**日-****年6月**日 |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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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下午**:**-**:**)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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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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