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台市富安镇农村人居环境“*位*体”长效管护项目 |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东台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富安镇凤凰池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棕榈泉广场1-3幢***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台市富安镇农村人居环境“*位*体”长效管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应急能力评分细则修改为:“1、为配合镇区完成上级的考核、迎检活动,投标人自有总质量***及以上应急酒水车或多功能扫地车、总质量**-**应急后装压缩车,有1项得1分,最高2分。
2、为配合压缩站渗滤液的处理及公厕应急粪污的处理,投标人自有带车载发电功能的污水处理车、总质量***及以上公厕应急吸粪车,有1项得1分,最高2分。
3、为配合垃圾中转站的维护保养及突发情况,投标人拥有****配套移动压缩站及其配套车辆或自有总质量***及以上应急转运车,得1分。
【注:1、如自有则提供:机动车辆提供行驶证及保险单据,其他设备提供购置发票;2、如租赁则提供:机动车辆提供行驶证、保险单据及租赁合同;3、所有评分项的设备不可重复。】”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6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富安镇凤凰池路8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棕榈泉广场1-3幢***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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