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伊川企采磋商(****)****号
2、采购项目名称:伊川县中心镇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鸣皋村至干河村污水公共管网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伊川企采磋商(****)****号 | 伊川县中心镇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鸣皋村至干河村污水公共管网工程 | ********** |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葛寨镇青铜大道(白梁线)德平嘉园8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伊川县中心镇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鸣皋村至干河村污水公共管网工程 |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 | 豫**************** |
*、评审专家名单
张月玲(组长)、睢慧民、冯*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发改办**(****)***号》文件标准的**%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主场)、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副场)。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3.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4.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伊川县立奇大厦C区9楼***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7楼***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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