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 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2标段) | |||||||||||
工程地址 | ************** | |||||||||||
建筑面积 | *****.** ㎡ | 结构/层数 | 框架/3层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工期 | *** 天 | 质量标准 | 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排序) | ||||||||||||
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 | ************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级 | |||||||||||
投标报价 | ********.** 元 | |||||||||||
*** | 姓名 | *** | 注册编号 | 赣************; | ||||||||
等级 | *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工程名称:江西银庄新材料有限公司混凝土装配式厂房建设项目、工程建筑总面积*****.3平方米。 | |||||||||||
业绩查询网址 | / | |||||||||||
中标候选人2单位名称 | ************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级 | |||||||||||
投标报价 | ********.**元 | |||||||||||
***姓名 | *** | 注册编号 | 赣************; | |||||||||
***等级 | *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 |||||||||||
业绩查询网址 | / | |||||||||||
中标候选人3单位名称 | ||||||||||||
企业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姓名 | 注册编号 | |||||||||||
***等级 | 注册专业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业绩查询网址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受理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7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6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1 |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 ||||||||||||
单位/评委 | ************ | ************ |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
评委1 | ||||||||||||
评委2 | ||||||||||||
评委3 | ||||||||||||
评委4 | ||||||||||||
评委5 | ||||||||||||
评标得分 | ** | ** | **.** | |||||||||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江西樟树*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无效投标原因 | 经我司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考察,作为联合体的江西昌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厂房、搅拌站、实验室、养护等主要条件方面均不满足鹰潭新区龙岗片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2标段)装配式工业厂房生产条件,且未按 ****年**月6日会议纪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满足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2 标段)(第*次)装配式工业生产厂房生产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 |||||||||||
认定依据 | 根据招标文件第*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第**.** 条第 **款规定:“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以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装配式工业厂房生产、安装条件的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工厂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建筑施工企业”,“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2标段)(第*次)评标办法”第*条第4款规定:“投标人自身(或联合体中的装配式混凝+构件生产工厂)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进行生产、安装、养护、运输等条件,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工厂)出具书面承诺书计分(承诺书内容必须包括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装配式混凝士构件生产工厂)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进行生产、安装、养护、运输等条件的承诺,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工厂)的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出具承诺书原件的得2 分。投标人对承诺书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出具虚假承诺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
公示截止期:****年**月**日 | ||||||||||||
异议受理 | ||||||||||||
招标人名称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地址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联系电话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栋后座 | |||||||||||
监督机构 | ||||||||||||
名称 | 江西鹰潭工业园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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